庆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优化两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市医保中心将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使参保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现将先行开展的两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市内部分医保业务通办
为落实好市医保局印发的《全市落实医保经办系统行风建设二十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医保发〔2023〕52号)文件,结合“放管服”的相关要求,从2023年10月起,各级经办机构对在我市参保的其他县(区)参保群众来厅来电查询各类医保信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修改医保支付密码等医保业务,在核实相关资料后要及时予以办理。
二、轮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审核
“甘肃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申请的异地就医备案,统筹区只标识到庆阳市。为保证线上申请的异地就医备案及时审核,从2023年10月起按照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环县、宁县、镇原县、市本级、西峰区顺序轮流审核,每个县(区)一个月。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医保中心将把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首问负责制。各县区医保中心对来厅来电办理市内通办业务的参保人员要热情接待,积极办理,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严禁以非本县(区)参保人员为由拒绝办理。对于不落实市内通办规定引起的上访事件,经查实后,将严肃问责。
(三)做好衔接协调。各县(区)负责审核线上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同志要每天按时审核,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严禁出现超时办件情况。每月底要及时和下一个县区沟通,避免出现线上申请备案无人审核情况。
(四)积极主动作为。在审核线上异地就医备案时,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意见中要填写不予通过原因;对于资料提交正确,但系统中存在有效备案的,应在线上备案审核不通过后,按照线上申请的备案类型、就医时间及就医地等最新信息,重新为参保群众办理备案。
联系人:左瑞宁
联系电话:0934-8855175
庆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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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