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 关于报名参加2023年安徽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办〔2023〕8号),省人社厅计划于10月17-10月20日在池州市举办2023年安徽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时间、地点安排

 

01.研修时间:

 

2023年10月17-10月20日;

 

02.报到时间:

 

2023年10月16日下午14:30-18:00;

 

03.报到、研修地点:

 

池州瑶池温泉酒店(池州市贵池区318国道与马江公路交汇口,总台电话:0566-4711886)。

 

三、研修对象

 

1、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0.5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5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0.5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研修内容

 

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培训大纲要求安排研修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人员做好参研准备和工作安排。研修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二)参研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5张小2寸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报名表格。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参加等级认定考核,考核认定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

 

(五)参训人员请于10月11日前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10510364@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9956651065

 

附件:2023年安徽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023年10月8日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