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柳州市本级2023年度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3号),决定组织开展柳州市本级2023年度1-7月“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五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申报条件

 

(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对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按每户1.3万的标准予以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服务每户孵化企业可享受管理服务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服务补贴。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予以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的只能享受一次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对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孵化企业,可按实际发生成本申请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三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入孵后正常经营满1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孵化企业,给予5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孵化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入孵后新吸纳人员就业(该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日期必须在入孵协议签订日期之后,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孵化企业,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六)本次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范围。孵化基地指经柳州市认定授牌并且在2023年度参与了基地复评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指与基地签订了入孵协议并成功在柳州市就业中心备案成功的入孵企业。

 

(七)上述创业和带动就业补贴不可与其他同类型就业创业补贴重复享受。同一人员不能同时以多个项目创业者或就业人员身份享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补贴。入驻基地单位未实际经营的企业,不予补贴。

 

二、补贴申报方式

 

补贴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gx12333.net/si)单位办事 –》就业创业 –》孵化基地管理 –》孵化企业补贴管理–》“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孵化基地服务补贴、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

 

三、补贴申报时间

 

补贴申报时间:2023年10 月9日-2023年11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基地在申报补贴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

 

(二)请各基地加强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完整,保证上传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切实提高补贴申报质量。若存在虚报冒领等情况,由申报基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基地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的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四)孵化企业补贴由所属孵化基地统一申报。

 

五、联系方式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772-3810572。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7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自治区“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