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政策机遇,聚焦主战略、主定位,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促进城乡就业

 

(一)全力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印发高质量就业培训两个“1+4”文件和推动毕节人力资源开发培育“1+2”行动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国家督查激励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等方面给予我省倾斜支持。2023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75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5.35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52万人。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就业补助资金27.56亿元,同比增长3.93亿元。2023年末全省各级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35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0家。2023年,全省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0.9亿元,新增扶持创业人员2.24万人、带动就业人数6.25万人。

 

(二)全力稳住省外务工基本盘。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与广东共建“一县一企(多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181个。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地初步搭建了省、市、县三级省外就业服务“一张网”,开展劳务、政务、党务、金融综合服务。两节期间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专项服务。加强劳务带头人培育,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有效提升。2023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期末在外就业人数967.50万人。其中,跨省就业人数606.43万人。

 

(三)有序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年挖掘政策性岗位超11万个,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84.34%,实名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92.3%。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调度机制,不断强化就业帮扶力度,截至2023年底,全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4.04万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45.95万人。202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21.60万人。

 

(四)高质量开展技能培训。实施“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四项工程,建设首批8个省级培训基地,深化东西部协作培训。各地结合产业特点创建了“酒都酱人”“黔东南木构工匠”等一批培训品牌,提升了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议价能力。明确技工院校监管职责,初步建立起技工学校县管、高级技工学校市管、技师学院省市共管的监管体系。2023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37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3.6万人,在校生9.5万人。

 

(五)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以黔西南州、毕节市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引领,安排4480万元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全省建成零工市场110个、零工驿站731个。开展贵州首批省级优秀劳务品牌评选,评选出“都匀毛尖技工”等20个优秀劳务品牌。推广运用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健全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功能,完善劳动力就业信息,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失业监测。开展“春暖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活动,全省共举办招聘活动7265场,累计组织9.82万户企业参加招聘活动,共有44.63万人投递简历。

 

人力资源市场

 

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招商引资,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高端论坛和首届贵州省人力资源服务大赛。2023年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510家,其中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110家;行业所属机构(事业单位)27家;国有性质服务企业334家;民营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999家;外资、港澳台投资机构3家;民办非企业服务机构37家。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446.65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24.34万家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65万家次、国有企事业单位1.63万家次、民营企业16.42万家次、外资企业0.13万家次、其它3.51万家次。

 

人事制度改革

 

(一)开展全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常态化晋升。突出政治标准、坚持竞争择优,全省累计4.6万余人晋升职级,进一步激发基层人员安心基层、担当作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推进公开招聘工作。全年发布岗位2.8万余个,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达83%,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支持事业单位简化公开招聘程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100余人。实施“三放宽一允许”公招倾斜政策助力基层引才。

 

(三)健全政策机制。修订出台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围绕新形势新要求,调研创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 + 4 "风险防控体系,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

 

(四)做好备案服务。全年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24873个,办理岗位变动18836人次,做好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促成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农业技术人员18481人次、2954个团队到省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及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人才队伍建设

 

(一)不断提升招才引智成效。一是成功举办第十一届线上线下人才博览会,首次创新开展“1+4”系列论坛活动,全年引进落地各类人才10543人,创历史新高。二是深入实施“银龄计划”,出台《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全省引进留用“银龄人才”1356人。三是推动落实“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技能人才项目,全年指导15家单位对接到28名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超额完成省委人才办部署引才任务。四是聚焦大项活动协同引才,分别在2023年中国贵阳大数据博览会、2023年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上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不断擦亮引才品牌,吸引各类人才来黔创新创业。五是指导用好“省人才之家”“96567人才服务热线”,全年举办人才活动250场,办理“96567热线”1.6万余个,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1035张。

 

(二)深化人才培育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补充一批兼具政治素质好、理论和技能技艺水平造诣高的专家。2023年末,全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达到28个、45个,全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达到52个、158个。扎实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双证书”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加快推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地,全省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21万人次,其中: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0.39万人次。新增特级技师19人,首席技师1人。

 

(三)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建设。一是会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司法厅、省文旅厅分别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技术、卫生、公共法律服务、图书资料等5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我省25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全部修订完毕。二是梳理了各职称系列3953个评审专业,并在厅官网职称一站式专栏向社会公布。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共79791人申报(不含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以考代评),评审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在厅官网推出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浏览量突破170万人次,日均浏览量突破2.8万人次。2023年末,全省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分别达到6个、42个。

 

收入分配

 

(一)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体系,指导市县结合实际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规范化。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积极推动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完善省管异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持续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形成《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告》。三是加强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导。通过赴企业调研、组织开展薪酬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等政策。四是巩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成果,稳慎调整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基数,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测算、审核、兑现、备案等工作。五是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7267元,同比增长6.0%;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252元,同比增长4.9%。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201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4802元,分别增长6.9%、5.2%;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156元,同比增长2.3%。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下表:

 

分市(州)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

 

 

社会保障

 

(一)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为全省19.19万户参保单位减少缴费额32.35亿元;执行稳岗返还政策,为全省符合条件的5.78万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5.33亿元。二是推动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工作。指导贵阳市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截至2023年底,贵阳市(含贵安新区)个人养老金试点开户61.06万户,缴费人数18.78万人,缴费金额2.23亿元。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从118元提高至133元。四是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现基金省级管理,统收统支。五是2023年全省认定(视同)工伤29393件,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数24748人。六是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2023年共划拨账实匹配资金77.9亿元进入投资运营,2020年8月启动投资运营以来,已累计划拨账实匹配资金394.28亿元进入投资运营。

 

(二)持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一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较快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94.34万人、1941.83万人、349.16万人和626.12万人,同比增长分别为3.2%、0.3%、3.1%和5.4%。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1014.40亿元、117.54亿元、26.68亿元和27.3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874.81亿元、92.42亿元、21.08亿元和23.9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1284.59亿元、242.97亿元、61.11亿元和22.35亿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退休金水平稳步提高。2023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31.04万人,增长3.7%。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3024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1.9%。其中,贵阳市2710元、六盘水市3258元、遵义市2499元、安顺市2924元、毕节市2770元、铜仁市2912元、黔西南州2784元、黔东南州2824元、黔南州2601元。

 

(四)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23年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3.3万户、57.7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2亿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734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465元,较上年分别增长8%、6.1%。2023年全省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72.8万户、 171.5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9亿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086元/年,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4049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5%、11.65%。

 

劳动关系和权益保障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成立贵州省劳动关系三方服务联系满帮集团推进货车司机权益协商协调机制,推动满帮集团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协商协调机制。二是加强指导,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2023年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人社部门审查的企业集体合同2648份,涉及职工31.96万人。

 

(二)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是202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64301件,调解、审结结案64348件,涉及劳动者66871人,涉案金额157385.20万元,调解成功率为79.80%,仲裁结案率为99.97%,仲裁终结率85.33%,终局裁决率57.76%。二是全覆盖运行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在线调处争议案件7218件;全覆盖运行贵州“互联网+调解仲裁”云平台,录入调解案件19764件,仲裁案件36190件。三是深入推进“护薪行动”,2023年调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20006件(其中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11395件),涉及21891人,努力破解农民工欠薪根治等难题。

 

(三)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维权行动。一是完善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监管在建工程项目3132个,其中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且工期6个月以上实时在线监管项目1805个,“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94.05%。二是2023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欠薪案件3820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108件,公安机关立案欠薪案件97件,全省当年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用人单位46个。

 

农民工工作

 

(一)实施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点质量提升行动。开展2023年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点)申报工作,评选认定2023年省级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园2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8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15个。

 

(二)积极促进粤黔协作。开行返岗就业专列,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作开行毕节至广州返岗专列,免费输送600名农民工返粤就业。建立“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站,完成贵州黎平黔灵女家政公司和安顺市西秀区麦琪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服务站建设并通过验收。在铜仁市碧江区和黔东南州凯里市举办粤黔“南粤家政”宣介会,进行政策宣介、经验分享及合作对接。

 

(三)农民工参保人数有升有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42.13万人、13.73万人、36.75万人,同比分别为0.2%、-1.9%、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一)信息化服务能力加速提升。一是强化就业数据监测。依托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实施全网管理,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和岗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建立950家吸纳黔籍务工人员较多的重点企业和100个务工监测行政村目录,动态掌握裁员和返乡情况,严防规模性失业返乡风险。二是提升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将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作为办事主渠道,持续推进业务整合和流程重构,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网一窗通办”,实现“跨省通办”34项、“全省通办”156项,一般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全程网办,政务服务好评率99.99%。

 

(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做好国发〔2022〕2号文、《部省合作协议》贯彻落实工作。2023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37.09亿元,同比增加17.31亿元,增长7.9%。继黔西南州获得“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后,2023年毕节也获得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得补助资金1亿元;获批2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3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二是做好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工作。按月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运行分析。完成“十四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才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四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人社部“部分省市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座谈会”在我省召开。三是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开展统计监督,赴黔南州、都匀市和龙里县开展综合统计核查和专项统计核查;制定《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系统推广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完成社区直报、人社部门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等统计调查监测任务;加大统计分析研究,全省共收集统计分析报告240篇,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动态性和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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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