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最高月缴存额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发〔2005〕5号),按照吴忠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吴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吴忠市调整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通知如下:

 

2024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202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244元的三倍,即27732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6656元。

 

本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


来源: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