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将原政策规定“两次租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调整为“自然年度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特此通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3日


来源: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