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1〕16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青行业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1998〕7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06〕1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省统计局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182元)统计数据,确定2011年全省各类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85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297元/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185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099元/月。2011年度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计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9元/月。

 

请各地据此做好缴费基数核定、个人账户记载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