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 关于开展2009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为保护广大离退休(职)人员的切身利益,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及时准确掌握离退休(职)人员的动态信息,根据中办发(2003)16号、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全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凡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电力、铁路、邮电、金融、民航等行业统筹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在认证范围)。

 

二、认证时间:2009年7月1日——2009年8月31日,逾期不参加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养老金的发放,待认证手续完备再予补发。

 

三、认证地点:离退休(职)人员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因年老患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认证的,可与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

 

四、需携带的相关证件: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未办理异居手续,人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职)人员,可由亲属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嘉峪关市企业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寄给离退休(职)人员本人,由离退休(职)人员亲自到实际居住地社保机构或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请求协助认证,再将认证表返馈到嘉峪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职工管理科。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 邮编:735100

 

2、对在港澳台或国外居住的离退休(职)人员,可由当地政府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证明。

 

3、对下落不明或被判刑收监的离退休(职)人员,应由其亲属提供相关证明,方可通过认证。

 

4、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职)人员也可通过腾讯QQ、MSN进行网络视频认证。

 

QQ号码:996870477 MSN: jygldjtgk@hotmail.com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