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工作站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市直相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助力“两个稀土基地”“两都”建设,打造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积极构建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能推广网络,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54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认定一批技师工作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企事业单位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主要对现有实训设备进行改建升级,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并提升培训能力,逐步形成覆盖全市重点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

 

(二)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区技术能手、全市技术能手、包头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和掌握传统技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10个市级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重点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三)技师工作站认定项目。按照高技能人才在地域、行业和企业的分布合理布局,在企事业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一批技师工作站,以技能型优秀人才、市级以上技术能手、贡献突出的技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公认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为技师工作站领办人,鼓励和支持申报单位对技师工作站领办人给予“师带徒”资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紧密结合我市装备制造、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打造稀土、晶硅光伏、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科技、中医药(蒙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项目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已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不再申报市级同一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同一领办人只能在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技师工作站中选其一进行申报。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培训能力。具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的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及1-2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场地和设施设备,近三年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平均不少于每年300人次,其中,培训或认定高级工及以上人次数占比15%以上。

 

3.师资配备。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满足培训需求且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应达到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占实训教师总数的20%以上。

 

4.校企合作。建设项目申报单位拟申请建设专业原则上应与3家以上企业(院校)建立较为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能够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合作共建培训实习基地。

 

(二)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

 

1.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领办人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应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水平,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2.项目申报单位条件。项目建设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技师工作站认定项目

 

技师工作站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具有符合条件的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人才,或在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公认具有绝技绝活以及掌握传统技术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技能人才作为工作站领办人;申报单位能够为技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设立的技师工作站需具备较为密集的技能人才,企业能够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主体设立的技师工作站需有较高的培训质效,并与企业建立较为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三、推荐程序和名额

 

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旗县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技师工作站项目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包头市技师工作总站。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

 

1.旗县区推荐。各旗县区按照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辖区内单位进行申报,驻包国企、央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人社局。各旗县区进行初评后,将本地区推荐报告附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2.市直单位推荐。市直相关委办局可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推荐所属事业单位或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并将推荐报告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二)技师工作站项目认定

 

在包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设立包头市技师工作总站,负责全市技师工作站的统筹管理服务和评估考核等工作。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包头市技师工作总站参与评估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推荐地区、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地区、部门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工作,按要求统一报送。各地区、单位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表、实施方案)及佐证材料需合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于6月2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btsrsjzjk@126.com。

 

(一)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材料

 

1.本地区、部门(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专家组成情况,公示、会议研究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及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

 

2.2024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1);

 

3.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4);

 

4.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5.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培训基地各项管理制度、校企合作情况等相关资料;

 

7.提交近三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需经推荐地区或单位审核、确认。

 

(二)申报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材料

 

1.本地区、部门(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专家组成情况,公示、会议研究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及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

 

2.2024年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2);

 

3.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6);

 

4.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资料等;

 

5.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领办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领办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

 

(三)申报技师工作站项目材料

 

1.包头市技师工作站设立申报表(附件7);

 

2.技师工作站领办人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领办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

 

五、市级评审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专家组,对各旗县区、部门推荐的建设项目候选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项目,将在推荐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包头市技师工作站将作为下批次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重要参评条件。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头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1. 1.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工作站项目实施方案.docx
  2. 2.各旗县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 3-1.2024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4. 3-2.2024年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5. 4.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6. 5.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7. 6.包头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8. 7.包头市技师工作站设立申请表.docx
  9. 8.包头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联络表.docx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