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4〕201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苏发〔2024〕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指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以乡土人才培育为目标、以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

 

我省境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可申报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1.重视人才培养。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紧紧围绕乡村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要求,近三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培养,并达到一定规模。

 

2.具备优良条件。具有乡土人才培训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拥有成熟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有市级以上乡土人才传承载体平台,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3.成果效益显著。在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乡土人才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已获得省级高技能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相应类别项目资助的单位不再申报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二)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

 

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是指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土人才大师技艺技能传承平台。

 

申报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应当具备在我省境内开展技艺传授、带徒传技、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能持续开展技艺传承等活动,带徒成果突出,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示范带强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示范带动群众致富。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本地的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每市推荐上报的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不超过2家,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不超过4家,切勿超报。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市部署要求开展初选上报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初评和实地考察,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本地的申报推荐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邮箱),同时组织申报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的“云办事”中的“乡土人才”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报材料包括:

 

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推荐情况说明(须含实地考察情况和公示情况),并加盖公章。

 

2.各设区市的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材料: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或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表一式两份,业绩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须装袋,并贴上封面。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按程序处理。各设区市自行做好申报推荐材料的复印留存。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地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支持农业相关领域,突出申报项目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在组织初评和实地考察时,重点评估以下几个方面的贡献及成效:

 

1.带动群众充分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情况;

 

2.推动相关领域技术技艺水平提升、创新技术应用情况;

 

3.培育特色产业、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情况;

 

4.开展技术培训、带徒传技、合作交流、培养人才情况;

 

5.推动产品走向市场,打造产品品牌、劳务品牌情况。

 

各地要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实地考察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和文字表述详尽真实,真正把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传承平台和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联 系 人:王 波

联系电话:(025)83201632

电子邮箱:jsrsrckfc@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09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1. 1.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2. 2.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docx
  3. 3.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4. 4.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x
  5. 5.材料袋封面.docx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