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聊医保发〔2019〕6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属开发区管委政工部、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不断提高保障能力,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个人缴费标准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二、稳定基本医保覆盖面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抓好特殊人群参保的政府补助政策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员等贫困人口参保工作,参保率达100%;持续做好新生儿、儿童、学生、农民工及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等人群参保登记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大缴费调整政策的宣传引导,避免因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而降低参保积极性,稳定居民医保参保率。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聊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6日


来源: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