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石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城区劳动(人事)局,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年报数据:2009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880元,月平均工资为1656.67元。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736元,月平均工资为1561.33元。

 

以上数据作为我市今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计算养老金待遇以及职工死亡后计算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的依据。


来源: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