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


近期,陕西省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原则、缴费标准、征缴时间等问题。



缴费标准与缴费时间:


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250元缴费;


2020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 2019年 11 月 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即可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也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缴费渠道:


西安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全市工商银行各个营业网点、手机“APP”;秦农银行各个营业网点、E终端、手机“APP”、网上银行、ATM机;全市农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全市各税务办税服务厅;


12月起,可到村组(社区)代收点,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缴费。





特别提示:这些人群无法直接缴费


由于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符、信息重复、重复参保等原因,目前仍有50多万缴费人的基础信息无法确认,暂不能导入税务征缴信息系统。这部分群众以及2020年新参保缴费人,不能直接申报缴费。


从12月起,上述人员可以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或社区、街办,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代收系统客户端进行缴费登记后方可缴费。





西安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可以到社区居委会咨询办理)


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非我市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 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拨打12333向医保部门咨询;缴费事宜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发布: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