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转发《关于公布34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试用)的通知》(2024年)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34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试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照《通知》公布的34个专业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规范开设相关专业,组织本地区开设同类专业的技工院校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及时在技工教育网工学一体化改革工作专区(https://jg.class.com.cn)下载34个专业课程设置方案,严格按照标准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做好相关专业教材选用、使用、管理各项工作。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技工院校34个专业教学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技能人才工学一体化标准,对未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专业教学的相关院校,责令院校及时整改。各地在试用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及时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电子邮箱:nmgrstzj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34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试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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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