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来源: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
发布: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