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公布2024年专家服务团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24〕19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依托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开展了2024年专家服务团和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审查,“博士后创新创业专家服务团”等12个项目入选2024年天津市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以下简称专家示范团,见附件1)。经我市推荐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确定,“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服务团”项目入选2024年国家级专家示范团(见附件2)、“天津市天开园科创专家服务基地”入选第十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以下简称专家基地,见附件3)。为进一步发挥专家示范团、专家基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专家示范团

 

国家级和市级专家示范团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服务活动主题,于2024年10月底前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充分搜集服务地区的实际需求,精准遴选我市相关领域高层次专家,精心设计服务内容,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项目实施前15日内报市人社局备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级专家示范团实施效果将作为专家服务基地成效年度总结评估和今后申报国家级专家示范团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

 

专家基地依托单位要充分认识专家基地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目标开展好专家服务活动,做好基地各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地在承载服务活动、推动产业发展、培养基层人才等方面的平台支撑作用,2024年的专家基地活动纳入“十项行动”专家服务团统计内容。要在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的同时,有计划地重点联系一批我市高质量发展急需紧缺的专家人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用好专家人才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资源,增强专家基地内生发展动力。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专家基地依托单位和专家示范团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及时总结发现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专家先进典型,积极向市人社局报送贯彻落实“四个善作善成”、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成效经验,多平台、多形式宣传广大专家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引导更多专家服务基层发展。

 

四、有关事宜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给予每个国家级专家示范团10万元、每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20万元经费支持。国家级专家示范团实施单位和专家基地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计划开展服务活动,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使用效益。国家级专家示范团支持经费原则上2024年使用完毕,未按计划组织或资金未使用完的,要作出专项说明,并将结余经费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退回市人社局。国家级专家基地经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拨付依托单位。市级专家示范团和专家基地经费分别由其实施单位、依托单位负责。

 

(二)国家级和市级专家示范团实施单位在项目执行后,要认真总结项目情况,于项目完成后15日内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成效总结、服务现场影像图片及说明、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其中,国家级专家示范团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全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报送实施成效评估表及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相关音视频资料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国家级和市级专家基地依托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2024年专家基地建设运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的专家服务活动报送市人社局。

 

(三)2024年底,市人社局将对国家级和市级专家示范团、专家基地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将作为今后继续支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参考依据。对积极参与服务、贡献突出的专家,市人社局将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给予支持。

 

联 系 人:田珏睿、杨妤

联系电话:83869367、83218136

电子邮箱:gaoduanbu@tj.gov.cn

通讯地址:和平区西康路2号六楼605室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2024年天津市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名单.docx
  2. 附件2 2024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docx
  3. 附件3 第十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docx
  4. 附件4 2024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实施成效评估指标.docx
  5.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4年专家服务团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的通知.docx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