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关于印发《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及细则》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4〕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大力实施“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确保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高效推进,根据《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试行)》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试行)》(附件1)和《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附件2),现印发试行。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项目单位要根据批准的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按照考核标准及细则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及时对建设项目实施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成果,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做好项目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 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2. 山西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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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下载附件.doc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