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 关于维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0425)》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0425)》的维护,并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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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04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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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