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关于市区职工医保人员2024年度照护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附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护和日常护理保障需求,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盐政发〔2021〕20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医保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4年度照护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照护保险基金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按3:4:3的比例年度筹集,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

 

从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代缴30元。

 

四、咨询热线

 

0515-12393。

 

温馨提示

 

1至6级残疾军人、建国前老工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1. 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指南.pdf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