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关于市区职工医保人员2024年度照护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附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护和日常护理保障需求,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盐政发〔2021〕20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医保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4年度照护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照护保险基金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按3:4:3的比例年度筹集,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
三、缴费方式
从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代缴30元。
四、咨询热线
0515-12393。
温馨提示
1至6级残疾军人、建国前老工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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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