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关于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的通告(2024年5月)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业务中台版本升级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62号)部署,计划对扬州医保信息平台业务中台进行升级,中台升级期间暂停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自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22:00至5月15日(星期三)3:00。

 

二、暂停服务业务范围

 

就医购药联网结算、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扬州板块、“江苏医保云”APP扬州板块、“我的扬州”APP医保服务和查询、扬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等服务。

 

三、注意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可先垫付现金,待服务恢复后凭有效票据到对应定点医药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可持有效票据,后期根据相关政策报销(结算)有关费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暂停服务期间引导解释工作。

 

因暂停服务给广大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医保服务热线:0514-12393。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医保云APP下载
  2.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来源: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