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昌市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工就业质量,制定《文昌市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联系人:朱惠婷,联系电话:6333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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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工就业技能水平,切实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确保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水平,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推动我市农民工就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市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多举措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引导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发动外出就业,切实维护及保障其权益,提升就业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

 

进一步健全基层就业服务网络, 为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系列服务,面向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展培训鉴定、转移就业、权益维护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市场监管, 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 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骗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拓宽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

 

1.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实施建设工程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将我市1—2家建设工程单位纳入省定的建设工程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作为培训主体,根据各镇收集我市农民工建设工程类的培训需求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以培训本市户籍劳动力为主,针对性开展建设工程类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到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务工所需的技能,提高我市农民工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市发改委、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鼓励对部分技术含量不高、用工需求量较大的我市在建和新建项目,动态发布用工需求,优先招用我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务工;对于吸纳本省户籍劳动年龄内(16岁至60岁)务工人员的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用工企业补贴200元/月、给予务工人员生活补贴4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推荐我市户籍农民工到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推荐成功上岗1人,补助500元;引导鼓励企业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以岗位实际操作方式培训上述人员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发挥农村劳务带头人作用,带动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1.发展乡村产业和项目建设吸纳就业。根据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农业生产特点,通过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等产业,以及加快我市高标准农田、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项目建设,鼓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将一些技术要求不高、农村工匠能够胜任施工的项目交由农民工实施,吸引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相关行业部门、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宣讲方式,向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引导鼓励其创业。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创建文昌市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扶持、免费办公用房等创业孵化服务,并按规定给予房租、水电等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或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发展局、市就业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1.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求职服务,广泛收集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多渠道发布,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重点帮扶。(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维护劳动权益。利用日常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公开我市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工人合法维权。指导督促企业依法招工用工,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工主体,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分包、违规垫资等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整顿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维护就业农民工的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做好农民工生活保障。畅通失业保险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符合家庭困难条件仍有救助需求的,通过经济状况核查后给予临时救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扩大就业人数

 

1.充分利用各种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好的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知晓度。在文昌市电视台、文昌广播电台开办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专项节目,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力度。(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挖掘农民工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做好评优工作,讲好就业创业故事,每年底对当年劳务输出先进集体、优秀劳务带头人和创业典型进行评选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保障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升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和保就业的工作重点,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确保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确保我市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来源: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