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失败单位的公告(二)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8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采用了“免报直发”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发放,其中对符合“免报直发”条件的中小微单位免除了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单位。目前有部分单位因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返还资金发放失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第一次公告期满后,仍有部分单位未提交准确银行账户信息。

 

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加盖公章送至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科。按照相关规定,经2次公告后仍未能提供相应银行账户信息,返还资金将按照有关规定退回至失业保险基金账户。

 

咨询电话:0554-2671325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海大厦10楼1015室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失败单位名单》.xlsx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