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及以上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技能人才培育基础,加强市级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及推荐名额

 

(一)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24年,新组织开展“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县(区)、市级行业部门原则上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个候选项目。

 

(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2024年,新组织开展“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不超过20个。各县(区)、市级行业部门原则上可分别推荐不超过3个候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候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认定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向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申报项目类别递交申报材料。县(区)企事业单位(含技工院校)按照属地原则报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市直属单位报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市属国有企业报市国资委初审;在宜高校报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初审。已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和领办人不再重复申请市级项目。

 

1.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应包括:

 

①《关于申报宜宾市高技能培训基地的报告》(说明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含对照申报条件量化指标的逐一说明和佐证材料);

 

②《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③《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及配套制定的《×××(项目单位名称)宜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单位名称)宜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项目单位名称)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详细预算投资方案》。

 

2.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应包括:

 

①《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5);

 

②《关于申报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宜宾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等);

 

③《关于申报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建设单位支持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企业近3年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及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的证明材料;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④领办人所在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领办人和工作室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和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获得省市及以上与职业技能相关荣誉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申报单位在我市为领办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当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6、7)。自评表由申报单位下载电子表格模板后填写,以可编辑电子文件格式(Excel表格)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资料初审。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遴选和初审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形成本部门推荐报告或函(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材料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等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列入项目评审名单。

 

(四)项目评审。

 

1.评审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市有关规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思路开展评审工作。即: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当向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企业、县(区)倾斜。

 

2.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进入项目评审申报单位的主体和职业(工种)等情况,从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中抽取适宜人选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确保所有专家组成员均不来自项目申报单位。专家组对进入项目评审名单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提出专家组建议名单。

 

3.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召开综合评审会议,综合考虑重大战略、重点工作、产业发展等因素,对专家组建议名单进行会议审议,提出综合评审候选建议名单。

 

(五)项目公示。

 

对通过的综合评审侯选建议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项目。

 

侯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文公布。

 

四、支持政策

 

对新确定为“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50万元/个和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其他事项

 

2024年度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请于4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肖华伟,联系电话:5103550;

 

联系人:龚勋,联系电话:5103099,电子邮箱:ybrszjc@163.com。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1. 1.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wps
  2. 2.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wps
  3. 3.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wps
  4. 4.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wps
  5. 5.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wps
  6. 6.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xls
  7. 7.宜宾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xls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