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4〕5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25号),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结合上年招生情况和今年工作形势,现将2024年度各技工院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支持招生计划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职责和担当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作为生源地主管部门,要充分统筹好、发挥好部门优势,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切实担当起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职责义务。要建立健全分管负责人牵头、专人专项落实的工作机制,集中部门资源和力量,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支持全市各技工院校在辖区内开展正常招生宣传,积极帮助技工院校协调解决在辖区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支持各技工院校在本辖区内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中予以倾斜,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非全日制)培训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将抽查各区县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情况,并对各区县支持招生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主体作用

 

各技工院校要打好招生“攻坚战”,始终将招生摆在所有工作首位,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稳定全日制招生规模,逐步扩大非全日制招生。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招生渠道,重点宣传技工院校在重视技能、促进就业、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用好、用足市外招生政策,特别是充分挖掘贵州、四川、云南、湖南以及西部其他省(区)等地生源,大力宣传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吸引更多优质生源顺利报读技工院校,鼓劲更多优秀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报国之路。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要进一步扩大高级工及技师以上层次的培养数量,提高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办学比例。要结合“双优计划”“工匠学院”“职业训练院”“技工教育实训基地”“工学一体化专业”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对接产业、行业、企业需求,开设定单班、冠名班,建立建强与“33618”现代产业集群紧密度关的专业,定向培养更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

 

三、持续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渝人社〔2021〕279号)等文件精神,鼓励重点帮扶区县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脱贫人口和帮扶家庭子女及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就读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广大技工院校要主动投身国家战略,立足区域乡村发展需要,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就业创业。

 

四、规范招生秩序

 

各技工院校要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要严格遵守招生有关规定,抓好招生工作队伍管理,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确保规范招生、文明招生、有序招生,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和秩序。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适时开展招生专项检查和抽查,结合实际制定招生规范管理制定和措施,严格审核备案辖区内技工院校招生简章,确保技工院校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4月8日前,各区县要完成对辖区技工院校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佳,88126905。

 

附件:

1.2024年全市各技工院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2.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2024年支持技工院校招生指计划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附件1:2024年全市各技工院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附件2: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2024年支持技工院校招生计划

备注: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未划入行政区管理,仅列技工院校新型学徒制招生计划。


附件下载:

  1. 1.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的通知.doc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