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关于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定于近期对市属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驻邕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及经市人社局或市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南宁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参照执行。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设定,主要检查学校依法办学人员条件、办学资产、办学场所、诚信情况、安全管理;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成效等。

 

检查方式:采取自查、核查和现场评估检查相结合。

 

三、年度检查材料报送

 

年度检查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报送。

 

(一)《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附件1);打印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二)《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估细则评估表》(附件2,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自评);打印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

 

(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校2023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依法审计的报告原件,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四、年度检查步骤

 

(一)自查及报送材料阶段。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认真按照年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检,填写《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和《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自评一栏),根据要求准备年检材料,于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由所在辖区人社部门进行年检。

 

(二)审核评估阶段。我局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及《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要求,对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随机抽取培训学校、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三)结果公布及办学许可证验证或整改阶段。

 

1、年检结果判定:

 

(1)年检合格:

 

具备办学必备条件指标且培训规范性和质量性指标总得分60分以上的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

 

(2)年检不合格:

 

①不具备办学必备条件指标的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②具备办学必备条件指标但培训规范性和质量性指标总得分60分以下的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2、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公布年检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相关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需将年检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报备,由我局一并向社会公布。

 

(1)年检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办理验证手续;县(市、区)、开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2)年检不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限期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生,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估。对经整改后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社会公布。

 

整改不合格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将移出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同时抄送市行政审批局。

 

五、其他事项

 

(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年检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和迎检准备工作,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相关评估检查的证明材料要做好台账,以便备查。现场评估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则视为没有该项材料。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送材料的,或拒不接受年检的学校,视为年检不合格。

 

(三)年检中学校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3楼1301室

 

联系人:饶冯斌、廖祖贤、侠婷婷,联系电话: 0771-219289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1. 1.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估验证申请表.doc
  2. 2.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检查评估表.xlsx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