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申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发挥诚信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39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红名单”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列入条件

 

用人单位连续两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达到A级,在其他领域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列入“红名单”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提交《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申请书》(附件1)、《守信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照列入条件进行审核,征求同级发改、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初步确定拟列入对象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征求市级发改、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列入对象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同步开展第一批红名单复查工作。

 

三、时限要求

 

4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列入用人单位的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附件:

1.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

  1. 附件1-2.docx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