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新余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情况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92号)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文件规定,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下调20%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类行业不下浮),同时根据各参保单位上年的支缴率(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额与缴费额的比率)和工伤发生率,综合我省2023年度平均工伤发生率,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统一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上浮、不浮动和下浮(2023年首次参保登记的单位不参与调整)。从2024年4月1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止,各参保单位按照确定的新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告知书》可在社保网厅自行查询打印或在各级社保大厅办理查询打印,各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重核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定。

 

如有疑问,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市本级咨询电话:0790-6736803

分宜县咨询电话:0790-5890910

渝水区咨询电话:0790-6236207

高新区咨询电话:0790-6869161

仙女湖区咨询电话:0790-6859222

 

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


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