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良好医保服务,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以及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3〕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保定点申请评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二、医药机构可根据本通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如实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逾期不纳入本次评估。

 

三、医药机构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佐证材料供评估专家查阅核实,不接受事后补充。

 

特此通告。

 

附件:

1. 2024年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注意事项

2. 各县(市、区)医保定点评估受理电话及地址

3. 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4. 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5. 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估表

6. 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表

7. 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申请汇总表

8. 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申请汇总表

9. 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含附件).docx
  2. 关于开展赣州市2024年第二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工作的通告.pdf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