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将我中心委托招商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发放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已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简称:人行征信系统)。我中心委托招商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发放的自主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上报至人行征信系统,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将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二、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记录,我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保证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


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