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社险管〔2016〕8号


各区退管中心(含铜山区):

 

为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防止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现象的发生,今年对我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进行重大调整。现将《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方案》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8日

 

----------------------------------------

 

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人社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号)等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徐州市社保中心特拟定本方案,对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进行重大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养老保险基金是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每一分都凝聚着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与汗水,但是目前存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迟报或隐瞒不报,非法欺诈、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为防止养老金被吞噬、流失,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的现象,社保部门将通过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严格对异地居住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是否继续符合享受条件进行核查,确认其养老金领取资格,构筑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网”,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养命钱 ”的安全。

 

二、工作安排

 

从2016年起,市社保中心将对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采集建库阶段(2016-2017年)。将利用2年时间采取传统认证与认证对象近况照片采集上传甄别认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寄送《协助认证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手持《个人信息表》拍摄的5寸彩色照片,翻拍采集上传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近况照片、身份证照片,开展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电子照片建档工作,甄别完成个人身份确认和身份识别,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现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二)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无须邮寄《协助认证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仅通过互联网上传近况照片,通过对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生存状态动态维护,甄别确认认证。

 

(三)常态化工作阶段(2019年)。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电子照片库建立后,认证对象只要通过手机、互联网以QQ、微信、邮箱等形式上传近况电子照片、视频等图片影像资料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认证,不必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认证,避免来回奔波。

 

三、采集建库阶段认证方式

 

1、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在收到《协助认证表》和《个人信息表》后,核对《协助认证表》上的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协助认证表》信息更改栏填写或致电各区退管中心进行修改,以免影响认证。

 

2、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手持《个人信息表》(有个人信息的一面朝前)于胸前拍半身5寸彩色照片一张。

 

3、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协助认证表》以及手持《个人信息表》的5寸彩色照片,到居住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当地社保机构在部异地退管系统中进行网上认证,并在《协助认证表》上加盖公章。

 

4、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将加盖公章的《协助认证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手持《个人信息表》拍摄的5寸彩色照片一张于2016年6月20日前邮寄回区退管中心,并将照片电子档上传至市社保中心资格认证公共邮箱xzydrz@vip.163.com(注:1、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300K;2、照片名称统一按照“个人代码”(如1000111111)格式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市社保中心负责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开展,抽调人力将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照片翻拍建档,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甄别。各级退管中心具体负责本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组织实施,部署指导各辖区、街道(镇)、社区做好认证工作,妥善解决认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认证率和准确率。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认证工作,对邮寄回来的信件进行分类、存档,对认证总人数进行归集和汇总,在认证结束后将结果及时反馈市社保中心(异地资格认证通过标准:《协助认证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手持《个人信息表》的5寸彩色照片。若缺失其中任意一项均视为不通过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认证的,市社保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待其领取资格经核查确认后再恢复发放。

 

2、居住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寄回由当地使领馆盖章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即视为认证通过。

 

3、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发生死亡、判刑、失踪等情况的,其亲属须及时向退休人员原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报告,原单位或相关社区立即向市社保中心报告。

 

4.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发生死亡、判刑、失踪等情况,亲属隐匿不报、故意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经发现查实,市社保中心将上报市人社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鼓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和举报。

 

5、市社保中心印制《徐州市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须知》、制作相关操作视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争取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2016年度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职责

 

一、市社保中心

 

1、统一印刷《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2016年度徐州市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个人信息表》(粉纸,套盖市社保中心章)。

 

2、统一按要求格式套打并邮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以下简称《协助认证表》)及《2016年度徐州市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

 

3、组织人力将各区报送的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照片统一在市社保中心进行翻拍、存档,并与企业离退休异地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自行上传的照片电子档进行比对,甄别真伪。

 

二、区退管中心

 

1、各区退管中心在收到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的回信后,先核实是否有地址、电话等信息变更,及时在退管系统中进行更新。

 

2、各区退管中心在收到回信后,将《协助认证表》、手持《个人信息表》拍摄的五寸彩色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种材料齐全的,按“各区缩写-序号”(如QS-00001)格式在《协助认证表》右下角编号,再按编号顺序100份/盒装入档案盒,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市社保中心退管科。

 

3、各区退管中心将收回的《协助认证表》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制成EXCEL表格(包括个人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认证时间、协助认证表编号),每周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市社保中心退管科,由市社保中心退管科汇总报信息中心进行后台认证。

 

4、若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寄回材料有所缺失,各区退管中心要主动联系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要求其补齐材料后,再按2、3步骤汇总报市社保中心退管科。

 

5、各区退管中心在收到退回信件后,应主动联系徐州市市区企业离退休异地居住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核实新的通信地址,并联系邮局进行二次邮寄,并将二次邮寄名单报市社保中心退管科。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