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5名委员,2023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百色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百色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控工作的请示》《2023年度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22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百色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百色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6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7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493家,净增单位241家;新开户职工1.81万人,净增职工0.66万人;实缴单位4576家,实缴职工21.74万人,缴存额46.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6%、3.12%、4.56%。2023年末,缴存总额378.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7%;缴存余额128.60亿元,同比增长11.3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3年,10.8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28亿元,同比增长13.5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71%,比上年增加5.6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50.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7.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21%、17.42%。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96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7万笔174.38亿元,贷款余额115.9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07%、11.01%、6.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0.13%,比上年末减少3.9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4097.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127.6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笔495.30万元,当年贴息额0.21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笔495.30万元,累计贴息0.21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45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1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3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13%,比上年末减少3.9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7877.08万元,同比增长6.12%。存款利息2321.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440.0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5.9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9279.86万元,同比增长13.3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278.55万元,归集手续费114.7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86.00万元,其他0.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8597.22万元,同比下降0.43%。其中,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1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33.2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98.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65.23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81.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58.99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601.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551.5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678.94万元,同比增长6.83%。其中,人员经费380.00万元,公用经费536.04万元,专项经费762.9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28.43万元,逾期率0.19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590.02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64%,国有企业占19.24%,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0.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1.89%,其他占0.07%;中、低收入占97.81%,高收入占2.1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7%,国有企业占11.28%,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0.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0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95%,灵活就业人员占10.19%,其他占0.53%;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4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87%,租赁住房占8.2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8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93%,高收入占3.0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2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8.30%,比上年末增加0.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336.4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4%,90-144(含)平方米占81.97%,144平方米以上占15.49%。购买新房占86.7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2.1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8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1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29%,30岁-40岁(含)占33.85%,40岁-50岁(含)占19.44%,50岁以上占4.4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9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01%;中、低收入占97.26%,高收入占2.74%。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1.59%,比上年减少21.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23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情况。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同意广西北部湾银行百色分行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平果、德保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平果支行准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开展情况再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根据2022年度受托银行承办业务考评结果,恢复中国银行百色分行(驻右江管理部)、工行平果支行、建行平果支行、建行田东支行、农行隆林支行、工行隆林支行6家银行分支机构受理新增贷款业务;暂停农行田林支行、工行田阳支行、北部湾银行田阳支行、中行平果支行、建行德保支行、德保农商行、田林农商行7家银行分支机构受理新增贷款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百色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规定,百色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计算方式为: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023年度单位及个人缴存公积金上限额度=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12%。下限额度=设区市2022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5%。2023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826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859元,合计为5718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9元,合计为158元。个人自愿缴存者参照执行。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调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研究修订完善《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规范》、《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约定提取业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住房贷款、商业住房贷款约定提取事项。

 

(2)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的通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十三项事项。

 

(3)全面开展辖区租房提取线上业务,租房提取业务实现“零材料”、“零跑腿”。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暂停部分保障性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坏账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自2023年2月2日起各保障性住房项目(含棚改房、集资房、危改房)在取得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状态的不动产权证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征信查询及负债研判标准、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自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研判标准、高层次人才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面谈笔录填写要求、一次性告知内容等十项内容。

 

(3)执行保证金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控工作,自2023年3月起执行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新增预售房(预抵押)公积金贷款业务需求的售房单位,必须完成保证金账户设立工作。安排贷款额度发放后通知售房单位将贷款金额3%的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未按约定足额存入保证金的售房单位,暂不安排次月预售房(预抵押)公积金贷款额度。

 

(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25%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5%调整为30%。二手房、自建房、商转公、贴息贷款等贷款方式最低首付比例不作调整,按原政策执行。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缴存人贷款额度: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0%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保持50万元不变。

 

(5)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印发《百色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由受托银行以其自有资金,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发放贷款,在借款人及其配偶按月足额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以业务成本支出方式逐月补贴到借款人,贴息优惠政策以服务首套刚需购房对象为主。

 

(6)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根据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情况,即个贷率超过85%,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贷款管理政策,设立三级风险响应措施,即: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含)-90%之间;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含)-95%之间;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以上。分别对应流动性过剩、流动性不足,根据相应级别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适当调整。

 

(7)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自2023年12月1日起,借款人提前还款不再收取违约金,取消借款人提前还款支付违约金的合同条款。

 

(8)在全区首推住房公积金异地冲还贷业务。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宁成功签订了全区首个公积金异地冲还贷业务跨中心合作协议,并成功实现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冲还划扣。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落实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3年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267.20万元,累计提取7820.46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跨省通办”事项9项,实现4项住房公积金事项的“全链通办”。

 

2.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升级完善“24小时不打烊”提取网厅系统,14项提取业务实现网办,线上办理提取业务30.69万笔,业务离柜率达87.10%。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4576个单位登记使用归集网厅,线上汇、补缴总额达到44.29亿元,线上业务占比达到96.68%,基本实现业务“全程网办”。优化服务场所设置,对隆林、凌云管理部办公场所进行便民化改造,田阳管理部进驻当地政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完成数据中心资源扩容升级,解决了因储存空间不足可能导致的业务长时间停滞、无法对新项目进行数据库新建用户及表空间的建制、无法对重要数据进行本地及异地完整备份等诸多问题,满足近一两年中心业务发展的要求。完成8家合作银行贴息贷款系统中心端接口的开发。其中农合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北部湾和柳州等7家银行已上线。安全等保应用升级加固改造,增设“人脸+指纹”识别方式登录系统,提升信息系统安全性及使用的便捷性。

 

2.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财务凭证电子化系统成功上线,实现会计凭证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会计核算效率大幅提高。按住建部要求,完成以总对总方式接入征信数据平台;根据区大数据局要求,接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链通办”系统,以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实现企业开办、员工录用、公民退休、公民身后4个住房公积金事项的“全链通办”,以接口方式接入智桂通平台,实现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完成广西北部湾银行存量贷款征信数据一二代转换及报送,中行、柳行实现数据共享、商贷约定提取投产上线,除工行外,所有合作银行商贷可按月约定提取。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如下:在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党建工作被选入《中共百色市委执政纪事》,2023年工作成效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1名职工获评全市2021—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行政处罚1起,罚款一万元整(¥10000.00元),因企业已破产,未申请强制执行。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3年,无违规行为需要披露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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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PDF版).pdf

来源: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