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金华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是金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2)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4)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4年3月25日,下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邮政快递方式寄至市国动办(金华市迎宾大道338号,收件人:王必成,邮编:321000)或扫描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发送邮箱2605492742@qq.com。

 

3.资格审查:市国动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面试。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市国动办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在双方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选调单位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调动手续,选调单位可视情终止选调。

 

三、其他

 

本公告由市国动办负责解释,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2592282;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595155

 

金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