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阜蒙县、彰武县医保局,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人社局,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50元,自2023年参保缴费期开始执行。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9日


来源:阜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