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关于公开征集择优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和扩面紧缺职业(工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11号)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关职业(工种)征集遴选的通知》(渭人社函〔2023〕134号)精神,现就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立足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开展人工智能、媒体运营、网络营销、电子竞技、健康照护、养老护理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公开征集并择优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和扩面紧缺职业(工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一)申请对象

 

由各县(市、区)的龙头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他机构(含行业协会、学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4类机构均纳入申请对象范围。

 

(二)备案材料

 

1.企业备案材料:(1)书面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4)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运用的方法和评价规范;(5)企业职工薪酬待遇与技能等级对应的相关文件。

 

2.职业(技工)院校备案材料:(1)书面申请;(2)办学许可证复印件;(3)《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4)《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5)拟开展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收费标准》;(7)拟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试题库。

 

3.社会组织备案材料:(1)书面申请;(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社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4)《社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5)拟开展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收费标准》;(7)拟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试题库。

 

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备案材料:(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3)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题库清单、规范、试题;(4)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培训能力证明,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情况;(5)相应的培训计划、大纲、教材、规章制度等;(6)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7)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8)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申请表。

 

(三)备案条件

 

1.有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

 

2.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考评员(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职业(工种)考评员不少于3人);

 

3.自有或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场地500平米以上;

 

4.办公场所设置考务室、保密室、试卷回收室、证书信息库;

 

5.有理论考场、机房不得少于30个考位;

 

6.有实操考场,工位数需满足职业(工种)及等级,实操场地应配备考生待考区或候考室;

 

7.有视频监控室,能全覆盖理论和实操考场,视频资料保存5年,纸质相关资料保存3年的设施设备。

 

二、备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一)申请职业(工种)要求

 

1.适合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等就业需求量大,助力乡村振兴,符合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且未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生产制造与服务岗位的技能项目;

 

2.具有地域特色、乡村特色、文化特色和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以及推动地方传统特色技艺传承与创新的技能项目;

 

3.在我省特色劳动品牌培育过程中适合开发的技能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做好专项考核开发征集动员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仔细核对,对已列入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不得申报为专项开发项目。

 

2.对有必要立项开发的职业(工种),由县(市、区)人社局向市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专项考核开发申请,初审合格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

 

三、向社会征集紧缺的职业(工种)

 

(一)征集的职业(工种)

 

1.知识技能型。互联网营销师、食品安全管理师、建筑幕墙设计师、碳排放管理员、在线学习服务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农业经理人、电子竞技员。

 

2.技术技能型。网约配送员、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茶艺师、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驾驶员、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快递员、餐厅服务员、砌筑工。

 

3.复合技能型。健康照护师、行政办事员、连锁经营管理师、保卫管理员、供应链管理师、职业培训师、创业指导师、物业管理师、物流服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信息安全测试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电子竞技运营师、全媒体运营师、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二)遴选程序

 

1.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等级认定机构按照程序向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说明要备案的职业(工种)。

 

2.择优遴选。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到备案材料后组织专家实地考查、核验,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条件、择优遴选、动态调整的原则,予以初审备案。

 

3.时间节点。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每半年公开征集遴选备案机构和职业(工种),上半年截止时间在4月29日前,下半年截止时间在10月29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机构申报材料中的场地设施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验,对照备案条件进行技术评估,挑起遴选推荐工作责任,并严把质量关,将优质机构推荐进入市级征集遴选范围。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疑惑。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2—3家紧缺职业(工种)备案机构,1—2家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市级各有关部门推荐1—2家紧缺职业(工种)备案机构,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验收,确定为备案机构。

 

五、联系方式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备案机构及紧缺职业(工种)

 

联系人:王启龙,电话:0913-2363107。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备案机构及开发项目

 

联系人:侯方杰,电话:0913-2363187。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