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人社发〔2022〕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各快递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日照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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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部署要求,扎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参保范围。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在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二)参保方式。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原则上在注册地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备案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层快递网点应为其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所有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快递网点从业的,应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同一个社保缴费月度内从一个基层快递网点流动到另一个基层快递网点工作的,原基层快递网点与现基层快递网点都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该月度的工伤保险费,以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三)缴费基数和费率。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工伤保险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执行,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定期对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四)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基层快递网点在获得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后,应于当月及时办理优先参保手续。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由基层快递网点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变更,同步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按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基层快递网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基层网点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针对快递行业特点,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共同建立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机制。

 

(五)完善待遇支付。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本通知要求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保的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该基层快递网点或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的企业法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六)劳动争议处理。按照本通知为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按照政策规定将工作抓实抓细,力争尽快实现参保全覆盖。

 

(二)密切协作配合。要全力做好对全市各类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部门间统筹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不断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可应用性,定期汇总、通报参保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压实企业责任。邮政管理部门应将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快递员满意度调查,指导快递企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增加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内容。定期将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市级邮政管理部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保障快递员工伤权益。要加强基金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严防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基层快递网点或从业人员以欺诈、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重宣传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快递员工伤预防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附件下载:

  1. 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 关于印发《日照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