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人社函〔2024〕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市委、省市政府“ 三个年 ”活动要求和省人社厅“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稳就业促就业重要作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立足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咸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于 2024年12月3日前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就业创业促进科。

 

联 系 人: 陈 丹

联系电话: 029-33210489(传真)

邮 箱: 2822948775@qq.com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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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委、省市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和省人社厅“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为促进稳就业保就业、维护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就业谋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把服务就业的规模和质量作为衡量行业发展成效的首要标准,创新思路和抓手,广泛动员组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为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大规模招聘服务。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招聘,加大服务力度和招聘频次,激发促就业的社会效应。要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打造更优、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要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部署,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各类线下日常招聘服务,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强化重点领域用工保障服务。各县市区要组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各类援企稳岗活动,聚焦我市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组团式”“一条龙”“点对点”用工保障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发展面向相近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技术和产品,要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搭建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尤其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发展规划等实用型服务,帮助落实各项惠企利民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组织进校园开展政策宣讲、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职业体验等实施精准对接,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面向困难企业职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发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供需对接、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尤其是国有、骨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工作,形成常态化就业帮扶合作机制,积极提供免费服务。

 

(四)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特别是餐饮、快递,家政、制造业等用工密集型企业,提供招聘、培训、人事代理等精细化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推广秦都区、长武县“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运营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开展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确保年底实现“一县一市场”建设目标。

 

(五)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优化就业创业培训项目、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就业创业服务,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需求,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提供各类实用性强的线上线下培训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按规定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

 

(六)拓展劳务协作服务。依托咸泰劳务协作、对口支援机制,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连通联动机制,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及时互通信息,畅通跨地区劳务协作渠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化力量专业化、灵活性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组织化水平,积极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七)加强供求信息监测服务。指导支持我市现有监测点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势,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方法,及时掌握不同地区、重点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参考依据。

 

(八)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大力落实减税降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落实好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减免场地租金、给予奖励补贴、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政策措施。对提供求职招聘、保障用工、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的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创业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更加有力举措,精心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稳就业相关行动,加强统筹调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联盟等多方力量,增强稳就业促就业实效性,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每月按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和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措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行动具体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调度,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资源,指导各类人力资源产业园、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行业联盟等多方力量,统一行动,同向发力,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三)营造良好环境。要注意加强行业监管,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序规范的就业市场环境,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