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6〕5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我省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年利率为2.75%,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1.5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5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