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4年就业见习募集公告


为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6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省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二、募集对象

 

(一)能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业或单位。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四、申报地点

 

嘉峪关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方特大道2026号104室)

联系方式:0937-6789792

 

五、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间就业见习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用于支付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按季度向就业见习单位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六、就业见习方式

 

采取就业见习人员自愿选择基础上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必要见习条件、安排带教指导人员组织开展就业见习。

 

七、有关要求

 

1.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必须由本人办理;

2.就业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就业见习岗位;

3.就业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就业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3.嘉峪关市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统计表

4.见习单位信用承诺书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1. 嘉峪关市2024年就业见习募集公告(含附件).pdf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