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及《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实施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技能人才的培养作用,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产业、企业发展和技术革新提供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撑,服务南宁市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以培训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等。

 

三、建设期限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建设,建设期限2年。

 

四、申报条件

 

(一)规范管理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有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要的实操场地、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能满足年培训2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2-4个与南宁市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符合高技能人才专业培训要求的稳定师资队伍,师生比为1:16-1:3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25%以上。

 

(四)项目合作

 

至少与南宁市2家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2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五、遴选名额

 

2024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出1个建设项目单位。

 

六、资金使用

 

财政给予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补助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所申报的2-4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要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与效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二)实地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培训基地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提出拟确定单位。

 

(四)公示。将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为建设项目单位。

 

八、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一年后,围绕南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2个以上专业(职业、工种),并在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培训能力,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一年后,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为南宁市企业发展培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

 

(三)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培训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产出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主动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责任人每年定期统计和报送工作成果数据、工作总结(附图片、视频等亮点素材)和下期工作计划。

 

九、申报材料

 

(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条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及建设专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分析等。)

 

(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三)《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项目任务可实现、项目内容可完成、项目经费可执行、项目管理措施可操作。)

 

(四)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清单(包含但不限于):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近三年内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声明书;

 

3.单位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十、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4年5月15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一)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登陆南宁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nanning.gov.cn/,插入UKey点选“单位登录(证书用户)”,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点击“人才服务”,选取“人才平台”,再点击“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进行申报。

 

(二)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申报

 

向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递交申报材料,线下服务大厅地点: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地址:星光大道6号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三)现场申报

 

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为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PDF两种形式。

 

申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4楼1405办公室

联 系 人:庞静、陈晓

联系电话:0771-5557668

电子邮箱:jsb5557668@163.com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

  1. 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 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