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及《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进一步实施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大中型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向南宁市重点产业倾斜。

 

三、建设期限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建设,不设建设期限。

 

四、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特殊津贴。

 

2.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及攻克技术难关方面,或开发研制、创造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授艺带徒方面。开展一定规模的培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

 

4.传统工艺传承方面。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挖掘传统工艺方面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开展工艺传承、宣传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本企业拥有在职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且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技能劳动者总量较多,技能劳动者占全体劳动者的比例较大。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具有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团队的,可优先申报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3.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院校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本单位拥有在职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3.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遴选名额

 

2024年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每个单位申报名额原则上为1个。评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最多遴选 6个。

 

六、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行业、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资金。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握标准,自行提出申报。

 

(二)实地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确定名单。

 

(四)公示。对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建设项目名单。

 

八、项目产出

 

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形成以下项目产出:

 

(一)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单位资金配套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10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四)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每年要有技能技术攻关成果产出,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单位和领办人应共同承担项目产出责任,主动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领办人每年定期统计和报送工作成果数据、工作总结(附图片、视频等亮点素材)和下期工作计划。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申请报告。报告内容: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二)申报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近三年内本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声明书、单位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技能大师的身份证、技师资格证、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等获奖证书、学历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十、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4年5月15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一)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登陆南宁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nanning.gov.cn/,插入UKey点选“单位登录(证书用户)”,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点击“人才服务”,选取“人才平台”,再点击“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进行申报。

 

(二)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申报

 

向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递交申报材料,线下服务大厅地点: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地址:星光大道6号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三)现场申报

 

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为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PDF两种形式。

 

申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4楼1405办公室

联 系 人:庞静、陈晓

联系电话:0771-5557668

电子邮箱:jsb5557668@163.com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南宁人社网上经办大厅(单位服务)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