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 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在济源示范区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调查期间由示范区人社局主管领导带队,组织信访维权科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开展现场走访调查、填报指导工作。现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确定调查样本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184家样本企业名单,结合济源示范区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生产经营正常的样本企业。对不符合调查条件的企业进行替换,必要时可扩大调查企业范围。

 

二、调查方式

 

在184家样本企业中,抽取90家样本企业,采取现场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根据需要对其他样本企业进行实地指导调查。

 

三、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酬情况。

 

四、调查的时期和时间要求

 

对2023年度企业人工成本及劳动者薪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时期指标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3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五、调查管理

 

(一)结合实际情况,对样本企业进行培训。

 

1.人员要求:样本企业人事或财务工作人员1名。

 

2.培训时间:2024年3月下旬,为期一天。

 

3.培训地点:示范区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现场走访阶段。现场走访调查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5月15日前结束。

 

(三)汇总反馈阶段。2024年5月4日至15日进行分析汇总,集中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月底前向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进行调查情况及意见反馈。

 

六、调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做好薪酬调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把好数据质量关。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济源示范区薪酬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都冠军,副组长:陈广林、张培霞。成员:王梅、曹宗艳、乔钰洁、各镇办经济办负责人及各样本企业薪酬调查人员。

 

办公室设在局信访维权科,陈广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经费保障。各镇办经济办负责人负责协调本辖区样本企业调查工作。

 

(三)加强指导。按照省人社厅明确的目标任务,人社局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安排好时间进度,指导企业准确把握统计指标含义口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样本量等技术信息,对薪酬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认真做好与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并轨工作。

 

(四)注重效果。薪酬调查工作跨度大,涉及企业多,开展时间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调查效果,准确反映济源企业薪酬状况,为企业薪资提供准确数据支撑,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省人社厅进行反馈。

 

2024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1. 1.企业基本情况.wps
  2.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wps
  3. 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wps
  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wps

来源: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