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度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用人单位: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藏人社发〔2017〕117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我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备案)的各类企业。

 

二、评价方式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以及其他与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2023年度信用记录。

 

三、评价内容

 

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订立和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建筑业、矿业企业贯彻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贯彻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评价程序

 

(一)材料申报(2024年3月28日—4月10日)

 

各企业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4月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属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本县(区)建筑企业诚信申报资料报至日喀则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二)审查核实(2023年4月11日—4月20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藏人社发〔2017〕117号)相关规定,市根欠办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审查,提出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建议。

 

(三)等级评定(2023年4月21日-4月25日)

 

市根欠办根据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及企业诚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诚信等级初审意见和建议,报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

 

(四)公开征信(2023年4月26日-5月10日)

 

对拟定为各等级的企业,由市根欠办通过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五)复核评定(2023年5月11日-5月13日)

 

市根欠办根据公示结果对初审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企业诚信等级。

 

(六)公布结果(2023年5月14日-5月18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布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交换至同级公共信用平台。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企业在申报时须据实填写报送《日喀则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评选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书面申报综合材料1份;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3份;

 

6、企业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7、依法落实各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8、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9、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缴纳情况;

 

10、2023年度承建项目工资代发表、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截图;

 

11、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1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情况;

 

13、其他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以上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机制,加大组织力度

 

开展建设领域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众多,工作的组织程度直接关系到评价工作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诚信评价工作要求,广泛发动企业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是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公平、公正组织进行,确保选出的企业具有典型代表性,让其他企业信服。

 

(四)强化管理,促进诚信建设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发生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降低其诚信等级,情节严重的,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

 

联系人:车涌泉 联系电话:0892-8839500 17397121131

 

附件:《日喀则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来源: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