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为认真开展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计划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和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要求,认真按照《普洱市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附件1)及县(区)初级职称评审计划,组织各级各单位相关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明确责任主体,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专业范围、评审条件和工作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对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负责。

 

(一)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作具体要求

 

1.落实时间节点。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于5月31日前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和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通知;评委会专家库到期及新组建评委会专家库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各层级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11月30日前完成会后备案;召开评审会议前5个工作日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严格实行推荐公示、会前公示、结果公示的三公示制度。

 

2.确保公正评价。评审专家要由评委会核准组建部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当年度评委会。抽取结果须经3名抽取人员签字确认。评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为单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3。合理安排评审会议时间,确保每名申报人申报材料经过3名以上专家独自审阅,确保评审结果由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共同投票产生。

 

3.提升评审质量。评审工作前,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标准、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及评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评审时可采用审阅材料、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和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多维度多方式科学评价。坚持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对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的评价,坚持“好中择优、注重质量”,严把评审质量关,控制评审通过率。

 

4.落实履职计算时间。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工作具体要求

 

要加强属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综合管理,按照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把关,指导评委会做好本县(区)初级职称和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加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不断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积极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与高技能人才互通政策实施,切实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要运用好《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50号),突出茶叶、咖啡、电力、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对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要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相关政策,对于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非公经济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将专业实践能力、实际业绩贡献、考核结果、基层工作年限等作为职称评审重要评价依据,结合实际积极给予适当政策倾斜。要不断推进和完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大力培养有代表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基层专业人才技术水平,积极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定。

 

三、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和要求,2024年起,各职称层级年度评审通知和评审会议开会信息统一在信息平台发布,评审专家抽取、会前备案、会后备案和职称资格确认实施网上办理,不再接收线下纸质材料,切实减少基层负担;省级下放评审权的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普洱市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普洱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普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4个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评审结果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及用人单位,要做好信息平台功能使用和申报、推荐、评审关键节点培训和政策解答工作,确保高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顺利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于在本专业工作中业绩贡献突出、达到各行业职称评价标准中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破格申报职称。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委会组建单位、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禁出现信息平台职称信息错报、漏报、敷衍审核、不认真把关等行为。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吕平、朱秦漶

联系电话: 0879—2123387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普洱市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