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现向社会公开征选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欢迎符合条件、热爱调解事业的公民积极参与征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从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退休检察官、退休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深人力资源工作者等有调解专长且热心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选。

 

二、征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调解事业,熟悉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调解员证、仲裁员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具有2年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含兼职)工作经历,曾成功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者直接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未有因调解不力或者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情况;

 

3.其他调解成功率较高,具有调解业务专长,争议预防和引导协商作用发挥较好的相关从业人员及专业人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推荐: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公信力的。

 

三、调解专家主要职责

 

(一)宣传普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与“送法进企业”及法律援助等活动;

 

(二)为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或者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三)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重要课题调研,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要理论研究、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为农民工、“三期”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提供针对性援助调解服务。

 

四、专家库管理

 

(一)市、县两级共同负责专家库管理,入库专家全市共享使用,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统一聘任。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专家协同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在库专家结构不断优化。专家聘期三年,任期届满可根据复核和个人意愿确定是否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失去专家库专家资格。

 

(三)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库成员给予通报表扬,在全省开展的协商工作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中优先推荐。

 

(四)对调解成功率高、争议预防效果好的专家库成员,优先作为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推荐人选。

 

(五)建立常态化在库专家交流机制,邀请优秀调解专家交流调解技巧、分享调解经验,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思路。

 

五、征选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六、征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个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应当提交《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也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纸质版报送至仲裁机构。各级仲裁机构电子邮箱、报送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审查复核。仲裁机构将对报名材料审查、核实、综合比选,择优推荐参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将组织成立评议组,根据推荐情况,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对人选进行资格、材料的复核、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发放聘书。

 

联系单位: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536-8583999

 

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docx
  2. 附件2 各级仲裁机构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xlsx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