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关于就业和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社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就业和养老社保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和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14号)精神,酒泉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和养老社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重点公告如下,请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就业领域。一是整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举报投诉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严肃查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推拖绕”“慵懒散”问题。二是整治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执行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资料造假、反复申领、冒名申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克扣挪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三是整治公益性岗位设置、聘用方面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整治审核把关不严格、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超服务期限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冒名顶岗等问题。

 

(二)养老社保领域。一是整治审核计发等经办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政策有偏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领取待遇资格认定不及时、未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拨待遇发放资金,导致延迟发放养老待遇、未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二是整治数据共享比对、资格认证等工作不到位造成养老金漏发、错发、违规领取问题。重点整治待遇资格认证不及时,向服刑人员、死亡人员以及重复领取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数据共享比对不及时,未按时审核认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对当月发放失败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进行二次发放或随次月正常发放进行补发的问题。三是整治违规参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金,欺诈骗保、套保、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重点整治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待遇领取人员伪造个人档案、家属刻意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重点查处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待遇领取人员、变更去世待遇领取人员卡号信息等方式套取、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未及时将追回的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金缴入支出户或财政专户、违规私自留存追回资金的行为。

 

二、举报投诉方式

 

1.就业领域受理电话:0937-2615929

 

邮箱:405568963@qq.com

 

2.养老社保领域受理电话:0937-2618827

 

邮箱:287667040@qq.com

 

3.来信来访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酒泉市人社局就业科805室)

 

4.受理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