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调整告知书(2024年)


尊敬的创业贷申请人:

 

创业担保贷款是党和政府为帮助各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鼓励并帮助企业吸纳安置各类失业人员,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由指定银行办理的小数额、中短期贷款,申请办理创业贷款的客户还可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享受相关贴息政策。

 

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于2023年9月8日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为切实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政策变更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额度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原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贴息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原贴息政策为签订合同当期LPR-150BP后的剩余部分进行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五年。


来源: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