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辽宁省金秋医院为沈阳市高值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2024年)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高值药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沈医保发〔2021〕19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流程,经由辽宁省金秋医院提出申请,沈阳市医保中心受理,确定其为高值药品定点使用医疗机构。

 

各定点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