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开通委托扣划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湖北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化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实现湖北省内职工缴存公积金“打通使用”,现全市内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委扣业务。

 

一、适用主体

 

缴存地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在湖北省内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地在湖北省内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还贷方式

 

(一)按月批量委托扣划还贷。即委托人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后,在每月规定期间(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按次单笔委托扣划还贷。即在委托人接受按月批量委托扣划还贷的基础上,可申请实时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办理须知

 

(一)申请资料: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地点:我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三)办理时间:每月1-19日(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4月1日


来源: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