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统〔2024〕14号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统计人才队伍状况和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浙江省正高级统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浙江省统计局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