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惠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惠市人社函〔2024〕4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4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惠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我市“2+1”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组织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建设技能型社会,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为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竞赛项目

 

2024年我市将组织开展惠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大赛,全市共11场竞赛。(详见附件)

 

三、参赛人员

 

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惠州市学习(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赛。各竞赛承办单位应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发动选手参赛。

 

四、奖励措施

 

(一)授予“惠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对各项目竞赛成绩优异的职工选手,经我局核准后,授予“惠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各项目获得竞赛优胜奖(决赛排名在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符合规定的,由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次竞赛中获“惠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晋升为二级/技师。

 

(四)其他奖励措施。各项目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金、银、铜牌和优胜奖或一二三等奖。鼓励各单位对获奖选手以及在选手培养、竞赛组织实施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竞赛活动。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开展竞赛工作,切实提高竞赛技术质量。要大力发动、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学生积极参赛,确保竞赛规模和参赛面。竞赛实施方案未按规定进行报送或未公开发布竞赛通知接受社会人员报名的,其赛事不纳入我局相关奖励范围。

 

(二)提升办赛质量。各单位要按照所公布的竞赛项目和竞赛等级开展竞赛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制定竞赛方案并做好技术筹备,并在赛前至少20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竞赛方案、竞赛通知、技术工作文件、技术备案表等)报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备案。

 

(三)确保办赛安全。各单位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等方案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项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竞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竞赛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工作总结,竞赛结束后应将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工作总结、职业技能竞赛情况表、竞赛获奖选手情况表、经裁判签名确认的竞赛成绩汇总情况表、获奖选手名单等相关材料报至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六、联系方式

 

(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52-2789387

 

(二)惠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电 话:020-2789180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4年惠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docx
  2. 附件2.2024年惠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情况表.docx
  3. 附件3.2024年惠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情况表.docx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8